乐东七旬老父两度持刀砍毁儿子78株果树被判刑赔钱
编辑:admin 日期:2019-12-24 10:02:34 / 人气:
2019年4月,陈某因要将三儿子陈某甲、张某夫妇位于乐东县某村宅基地旁边芒果地中的部分土地,分割给四儿子陈某乙建造房子,遭到陈某甲夫妇拒绝。4月13日14时许,陈某为泄私愤,持刀将陈某甲夫妇宅基地旁种植的47株芒果树砍断后离开现场。4月15日18时许,陈某再次持刀将陈某甲夫妇宅基地旁的30株芒果树和1株龙眼树砍断。
一审法院认为,陈某因家庭内部土地纠纷而持刀故意毁坏被害人陈某甲夫妇种植的77株芒果树、1株龙眼树,毁坏财物价值3.5455万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鉴于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,有悔罪表现,可从轻处罚;本案由家庭内部土地纠纷引发,陈某系已满73周岁的老年人,与陈某甲夫妇系父子、翁媳关系,从化解父子、翁媳积怨,促进亲属关系修复的期待可能性出发,可酌情予以从宽考虑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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